薪酬委員會:
本公司於112年6月9日全面改選董事,並由董事會決議委任四位獨立董事劉紹宇、袁台生、陳靖玲、陳致瑋擔任本公司第五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該委員會推舉劉紹宇為召集人。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立目的為健全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該委員會之職能,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於112年6月9日全面改選董事,由四位獨立董事劉紹宇、袁台生、陳靖玲、陳致瑋成立第三屆審計委員會,該委員會推舉陳靖玲為召集人。 委員會之運作,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一、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二、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三、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四、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五、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各委員依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之規定行使其職權。
註:袁台生獨立董事於 114 年 8 月 4 日逝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