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均已明示本公司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暨董事會與管理階層應積極落實此經營政策之承諾。
2.落實誠信經營
本公司因商業活動對外簽訂之契約,均包含誠信行為條款。對於有不誠信行為記錄者,本公司得將其降等、停權或剔除合格供應商名單。本公司建立有效之會計及內控制度,並隨時檢討俾能確保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的有效性,內部稽核人員並定期查核前項制度遵循情形,並做成報告提報董事會。
3.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本公司訂定『檢舉制度實施辦法』,設置檢舉信箱,並由董事長室受理檢舉事項。處理檢舉情事之相關人員以書面聲明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予以保密,本公司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
4.防範內線交易
本公司訂有『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該辦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董事不得 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本公司股票 。113年度公司治理主管每季以通訊軟體通知提醒董事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不得交易本公司股票。每年不定期email給內部人關於主管機關針對防範內線交易及有關內部人法令之宣導函文,對新任董事及經理人則於上任後安排教育訓練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