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多元化政策
- 本公司提倡、尊重董事多元化政策,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相信多元化方針有助提升公司整體表現。董事會成員之選任均以用人唯才為原則,具備跨產業領域之多元互補能力,包括基本組成(如:年齡、性別、國籍等)、也各自具有產業經驗與相關技能(如:化學、電子科技、證券金融、管理顧問、法律及財會等),以及營業判斷、經營管理、領導決策與危機處理等能力。為強化董事會職能達到公司治理理想目標,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 20 條明載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1)營業判斷能力 (2)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3)經營管理能力 (4)危機處理能力 (5)產業知識 (6)國際市場觀 (7)領導能力 (8)決策能力。
- 衡諸本公司第12屆董事會7名董事成員(含4名獨立董事),整體具備營業判斷、領導決策、經營管理、國際市場觀、危機處理等能力,且有產業經驗和專業能力;其中擁有化學產業經驗者為龍筱芬董事長、劉紹宇獨立董事,劉紹宇獨立董事具化工公司總經理與大學執教經驗,該二位董事更擅長化學公司經營或工廠管理;曲德昌董事、鍾卓冀董事具有投資銀行、證券業服務經驗;袁台生獨立董事、鍾卓冀董事具有電子科技業服務經驗,袁台生獨立董事更有擔任外商電子公司總經理經驗;陳致瑋獨立董事具企管顧問公司執行長經驗,擅長經營管理與制定策略;而陳靖玲獨立董事具備會計師專業能力並實際執業,另擔任財務顧問公司總經理提供併購等專業服務經驗。
- 董事會組成之性別分布,本屆董事成員女性成員2名,女性董事占比達 29%,未來仍將持續致力於提升女性董事占比目標。
- 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管理目標
管理目標 達成情形 (1) 獨立董事占全體董事席次超過 1/2 已達成 (2) 董事成員適足多元之專業知識與技能。 已達成 (3) 獨立董事連續任期不超過三屆 已達成 (4) 董事會任一性別董事席次達三分之一者 未達成(註) 註:若上市上櫃公司董事會任一性別董事席次未達三分之一者,敘明原因及規劃提升董事性別多元化採行之措施:本公司依據章程設置 7 席董事,現任董事業經民國 112 年 6 月 9 日股東常會選任,女性董事增至2席,雖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但仍未達三分之一,係因產業特性,尋求人才不易。本公司未來將持續延攬合適且專業的董事人才,以符合性別多元化規範。
